宫常不白

敬往事一杯酒,再爱也不回头。

风光,美女,猫,琐碎生活一瞥。摄影

民谣,摇滚,钢琴,电子。音乐

古迹,民俗,山河湖海。旅游

朋友,男朋友,女朋友。人


家猫们整天无所事事,除了生命本能的吃喝睡和捆绑给它的繁衍的任务以外,它是无聊的,于是他们游走在领地幅员之上,探索也好,消化也好,纯粹闲逛也好,他从没想过自己做一切事情的动机,预期目的。


这样又好像是明智的,就算他真有一天想通了,他的身子是不是还能容得下他膨胀的脑袋瓜呢?


也许思考也是一种打发时间的好方法,反正驾鹤前有那么多空闲,分一点用来做这个也无妨。


也许有一天他对领地上一只毛线团产生了兴趣,兴趣之深呐,足以让他两三天沉迷其中无法自拔。不过谁又会去管它——别的同类这时候没准正在捉弄蠢狗呢,做猫嘛,图的就是个开心嘛。


而我终于发现羡慕这种生物的根源所在,他是猫而我不是。我想拍出美丽的照片,美丽的风景,美丽的姑娘,美丽的猫。我想融入摇滚小圈子,融入民谣界,最不济融入民谣听众界,用钢琴曲来陶冶情操。我想看千百年前古人留下来的建筑物,想看到比我「穷困」的人的生活状态,想一直在路上。我还想有一堆朋友,甚至一堆女朋友。


我想往自己身上打上『独特的logo』,这样就有更多的人关心我,或者有更多的人不关注我了。


我对着段子手搜肠刮肚的酸水hhhhh,23333,wwwww,右右右右右。我对着社会热点义愤填胸。我对着傻X媒体冷嘲热讽,对着网线另一头、手机另一端的人交换思想。我依着达人们的风向搭配。我讲着别人愿意听的话也听着愿意听的话。我以为我是那一个,英雄电影里的男主角,美满婚姻里的男主角,打别人脸的那一个,别人都喜欢的那一个。


我有点纠结,分裂。我想跟另外的蠢货们区别开来,又想要蠢货们臣服于我。这样等我这辈子完的时候,我就可以说,我战胜了全球80%的蠢货,可以知足了。但这样又把自己陷入到蠢货的行列中去,所以有时候我还要装出是蠢货中的一员,然而唾弃他们。


而我又羡慕起猫了,他们的脑袋瓜从来不会炸裂。他们是纯粹的蠢货,蠢到不试图挣扎一下。


也许他不会觉得无聊,才是我最羡慕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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